| 一、 | 依據特殊教育法、 114 年中小學初任教師導入輔導暨知能研習實施計畫暨本縣特殊教育發展中程計畫( 110-114 年)辦理。 |
| 二、 | 辦理研習之目的,係為透過初任教師研習、安排教學輔導教師,協助推展初任教師同儕交流互動及教學經驗與班級經營的傳承,讓本縣新進特殊教育初任教師,能盡快適應學校環境,並經由輔導老師的帶領下「讓典範良師形成社群力量,讓初任教師感受支持網絡」,使初任特教老師在 IEP 與 IGP 規劃與執行、教學規劃、行政知能及個案輔導上成長前行。 |
| 三、 | 參加對象: |
| (一) | 薦派參加(分組課程): |
| 1、 | 本縣 114 學年度教師甄試及公費分發之新進正式特教教師。 |
| 2、 | 本縣 113 、 114 學年度初次擔任本縣特殊教育代理教師。 |
| 3、 | 本研習之輔導教師。 |
| (二) | 自由報名:對於本研習課程有興趣者。 |
| (三) | 研習名額: 70 人。本研習為列管研習,請務必薦派符合資格教師參加。 |
| 四、 | 研習時間與地點: |
| (一) | 第一場【部定領域課程】: |
| 1、 | 時間: 115 年 3 月 25 日(三),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 |
| 2、 | 地點:宜昌國中 103 會議室。 |
| (二) | 第二場【校定領域課程】: |
| 1、 | 時間: 115 年 5 月 20 日(三),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 |
| 2、 | 地點:宜昌國中 103 會議室。 |
| 五、 | 報名方式: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進行線上報名,參與研習之學員依實際參與場次核發研習時數。 |
| 六、 | 請准允報名教師公(差)假登記參加;假日參與研習者,請依實際參與時數核予補休。 |
| 七、 | 檢附研習實施計畫(含初任教師名單) 1 份,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研習活動承辦人: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服務中心曾凱婕組長(聯絡電話: 8881567#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