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 112 年 8 月 10 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105122 號函辦理。 | 
| 二、 | 為辦理旨揭工作,請貴校推派公、私立高中、高職及公立國中國文教師,本次擬招募 200 名公、私立高中職及 130 名公立國中國文教師,其報名資格如下: | 
| (一) | 無三親等內之親屬(含姻親)或授課對象參加 113 年國中教育會考(以下稱會考)。 | 
| (二) | 須為正式教師,不得為代理、兼課或實習教師。 | 
| (三) | 須能完整參加 2 次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活動;經培訓並評選為會考評閱委員者,須全程配合 113 年會考寫作測驗閱卷工作。 | 
| (四) | 不限閱卷經驗,惟具會考寫作測驗閱卷經驗者優先錄取。 | 
| 三、 | 欲參與培訓教師於 112 年 8 月 28 日上午 9 時至 9 月 15 日 12 時止,以校為單位填妥報名表(附件),傳真至該校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心測中心)(傳真電話:(02)8601-8910),或掃描後 email 至 ytchen@rcpet.ntnu.edu.tw 。並電洽陳小姐((02)7749-8573 )確認。培訓錄取名單與場次分配由該校心測中心統一規劃後,另函通知各校。 | 
| 四、 | 請貴校核予上開錄取教師公假或公(差)假出席 2 次培訓會並協助課務調整,另請函轉轄屬學校本案訊息時,副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測中心。 | 
| 五、 | 其餘事項請詳閱該校來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