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
1.國小以上在學學生
2.學生本人或父母任一位為重大傷或顏面損傷者(重大傷指傷深度達 2 度且面積達 10%以 上;顏面損傷者指其頭、頸、部需有明顯可見之損傷 或疤痕)
二、申請資格:學期總平均成績需在 70 分 (含)以上
三、申請文件:
1.申請表(陽光官網填寫申請資料)
2.本人存摺封面
3.全戶近3個月戶籍謄本
4.113 學年度任一學期學校成績單
5.自傳: 600 字以上,請由申請者本人用稿紙書寫或電腦打字,請明受傷經過、受傷部位、家庭概況及求學經驗
四、助學金簡章:如附件
五、該項獎助金申請只提供網路申請,詳情如助學金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