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 113 年度花蓮縣資訊教育推動計畫暨第四期(113-116 年)綜合發展實施方案-花蓮縣智慧校園數位學習推動 3.0 計畫辦理。
二、計畫目標:
(一)配合十二年國教科技領域課程,推動創新教學與學生活化學習,制定師資培訓計畫,提升學生科技素養與實作能力。
(二)促進本縣數位化教育,結合資訊與生活科技,推動科技整合與創客教育,培養學生創新學習與理論知識的實際應用。
(三)擴充校園 e 智慧相關培育,設計延伸課程及軟硬體技能,提高教師課程設計與操作實務能力。
(四)發展教育網路中心師資培育,培養教師課程設計知能,提升學習中心及學校端設備使用技能。
(五)推廣智慧學習與科技教育,擴充學校科技領域教學資源,提升正常化教學品質,並促進民眾、學校師生對科技教育的了解。
(六)提供教師多元科技教學素材,啟發創意、深度探究,並活化運用於教學中,發展高效能之創新教學模式。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花蓮縣政府
(二)主辦單位:花蓮縣教育處教育網路中心、花蓮縣智慧教育中心
四、參加對象:
(一)本縣各級學校對開放式硬體、程式寫作、創新發明、新興科技相關議題有興趣,並願意實際授課指導學生之老師。
(二)本縣轄屬各級學校科技領域教師、自然領域及藝術人文領域教師。
(三)本縣有意願學習科技領域及創客教育之國中、小師生為主。
五、
研習資訊:
(一)辦理期間: 113 年 7 月,暑假期間開設場次均以平日(周一–周五)整天課程為主。
(二)辦理地點:本府教育處智慧教育中心 2F 。
(三)參與人數:每場次 25 人次,視報名人次及相關經費支用狀況增減錄取。
(四)報名方式:
1.教師身分:自課程進行前二周起至課程進行前一日止,逕洽全國教師研習網站報名;全程參與者依該場次時數及實際參與時數。
2.非教師身分:請逕至本府智慧教育中心官方網站-課程報名表單完成報名,並以網站資訊公告為準。
(五)
錄取順序:
1.花蓮縣國民中學科技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含 3 個月以上代理、代課教師)、科技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含 3 個月以上代理、代課教師)有教學增能需求者。
2.任職於花蓮縣高中、國中小教師對科技領域教學增能有興趣者。
3.就讀於花蓮縣高中、國中小學生對科技領域課程內容有興趣者。
4.錄取名額至多 25 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