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一)學業平均成績均為 70 分或以上,品行良好未受記過懲處者。
(二) 具社會福利身份家庭(含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
(三)家庭突遭遇變故者或家境清寒,如下列參考狀況:
1.父母(或監護人)之一重病在身而影響家庭經濟者。
2.父母(或監護人)之一無工作能力者。
3.父母(或監護人)之一非自願性失業且家境確實困難者。
4.家境確實困難,急需協助者。
5.本人或家中(三親等內)成員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卡者。
二、申請期限:校內截止為 10/18 (二)
三、獎學金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