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法官學院 110 年 12 月 15 日官院教平字第 1100001674 號函辦理。 | 
| 二、 |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辦理方式將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及司法院指示調整,若有異動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研習人員,並於該院網站公告。 | 
| 三、 | 旨揭研習名額計 160 人,如曾參加該院舉辦之「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初階或進階課程者,請勿重複報名本次課程。 | 
| 四、 | 研習地點在該院(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 103 號) 2 樓國際會議廳,該院提供基隆、臺北及新北市以外地區學校研習人員住宿。 | 
| 五、 | 報名時間訂於本(110)年 12 月 21 日 12 時 30 分至明(111)年 1 月 4 日 17 時止,請欲報名參加者,逕至該院網站首頁點選「研習資訊/線上報名」辦理報名,正取 160 人,備取 20 人,額滿後關閉報名系統,報名網址: http://tpireg.judicial.gov.tw/jasignup/signupsite/。 | 
| 六、 | 錄取名單將在明(111)年 1 月 12 日前於該院網站公布,並由該院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不另寄送調訓公文。為利課前聯繫,請務必於報名時填寫正確電子信箱及聯絡電話。 | 
| 七、 | 凡參加研習營之教師,該院將依上課時數核予學習時數認證,並上傳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