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課程推動工作「課程與教學輔導組—科技領域輔導群」業務實施計畫及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110 年 3 月 16 日高師大工教字第 1101001914 號函辦理。
二、旨揭工作坊訊息摘述如下,詳如附件實施計畫:
(一)第 1 場(南區):
1、時間: 110 年 4 月 15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2、地點:臺東縣立新生國民中學(新生科技中心)。
3、報名: http://gg.gg/1100415 ;本場次提供交通車接駁,需接駁者請於報名表單填寫。
(二)第 2 場(中區):
1、時間: 110 年 4 月 22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2、地點:苗栗縣國教輔導團暨教師研習中心。
3、報名: http://gg.gg/1100422 。
(三)第 3 場(北區):
1、時間: 110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2、地點:新北市立明志國民中學行政大樓 3 樓會議室。
3、報名: http://gg.gg/1100429 。
三、參加對象:
(一)分區縣市之科技領域、國小資訊議題輔導員、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種子教師。
(二)請本縣科技輔導團、資訊議題輔導團薦派專(主)、兼任輔導員至少擇 1 場次參加,因課程安排,每單場請薦派 2 位以上輔導員參加。
四、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出席旨案活動之人員公(差)假登記,並同意課務排代,相關費用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五、隨文檢附實施計畫 1 份,詳情請參閱附件課程實施計畫, 3 場工作坊不限參加場次,可跨區報名;研習人員依據簽到丶簽退情形,覈實發給研習時數 6 小時。
六、因課程所需,請參加人員自行攜帶筆記型電腦。
七、活動當天請做好個人衛生防護,進入校園或會場前,請配合測量額(體)温與配戴口罩參與,並請自備環保杯、餐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