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7 年 4 月 19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70042360 號函辦理。
二、本案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社團要點」辦理,請學校依要點規定,規劃擬訂原住民族社團計畫,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申請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二)補助基準:每學年最高新臺幣六萬元(每學年每校以一個社團為原則)。
(三)申請資料(紙本資料 1 式 2 份及電子檔):
1、 107 學年度原住民族社團活動經費申請表(1 式 2 份)。
2、 107 學年度原住民族社團活動經費申請計畫(1 式 2 份)。
3、上揭資料電子檔寄至承辦人電子信箱: bunun1109@yahoo.com.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