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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立花崗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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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4 年 10 月 7 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體字第 1140197932 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一 ( 1140197932_ATTACH1.pdf ) |
| 主旨: | 為防範流感群聚事件發生,請各校確實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措施,並依「學校/幼兒園/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流感群聚防治指引」辦理各項防治措施,以維護學生、幼兒及教職員工健康,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府 114 年 10 月 1 日府衛疾字第 1140194521 號書函辦理。 |
| 二、 | 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疾病監測資料顯示,目前國內流感群聚疫情有上升趨勢,學生與幼兒為流感病毒之高傳播及高風險族群,且近期學校開學後亦增加校園流感群聚發生之風險,爰請各校依指引確實執行相關防疫措施,包含平時應強化衛生教育宣導與提高警覺,以及落實生病不上班、不上課;疑似流感群聚發生時應立即通報衛生單位,配合進行疫情調查,並落實感染管制措施,以防範流感群聚事件發生及避免疫情擴散。 |
| 三、 | 有關流感防治相關資訊(含旨揭指引)可逕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 /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項下瀏覽/下載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