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衛生局 函
受文者:花蓮縣立花崗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9 月 24 日
發文字號:花衛疾字第 1140033375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附件 (376550300I_1140033375_ATTACH1.odt 、 376550300I_1140033375_ATTACH2.png)
主旨:有關本(114)年校園流感疫苗接種推動事宜,請貴校轉發給各班級學生家長相關資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114 年流感疫苗接種計畫辦理。
二、為避免學生感染流感病毒,導致課業學習中斷、學校出現群聚風險,若需達群體免疫效果,流感疫苗接種率須達 8 成以上,以降低流感病毒傳播。
三、為提升學生接種流感疫苗意願,本局已製作「給家長的一封信」,請貴校協助轉發給各班級學生家長,並於疫苗接
種前一日,提醒家長疫苗接種當日須攜帶健保卡前往;倘學生當日因公差或其他因素無法接種,也請學校開立補接種通知單,請學生儘早前往本縣疫苗合約院所接種流感疫苗。
四、隨文檢附「給家長的一封信」及「本縣疫苗合約院所名單」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