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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5年國中教育會考5A等級以上學生共計22名,花蓮縣最佳~!


本校115年國中教育會考5A等級以上學生共計22名,花蓮縣最佳~!
國文英文數學社會自然
精熟程度比例18.92%18.65%29.19%12.16%15.41%

906陳兆宏 5A10+ 作文5

912余 嘉 5A10+

914謝佩臻 5A10+

902蘇奕愷

903陳品帆

904彭子庭

905蔣昇和

905周沛蓉

905鄭瑀安

906江彥臻

907張晏寧

908彭主豪

909林柏翰

909林玉楓

909林朝智

910謝尚橙

910呂芃澔

910溫婕伶

911王祉傑

911張 婷

912彭子宸

914王苡澄

公告 王憶慈 - 人事室 | 2018-03-20 | 點閱數: 1449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 97001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陳瑱瑜
傳真: 03-8222605
電話: 03-8222944
電子信箱: toto831014@nt.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立花崗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07 年 3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府政行字第 1070050324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參考案例。

 

主旨: 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中有關公職人員知有利益衝突時應自行迴避之案例,請加強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 按本法第 6 條規定公職人員知有利益衝突者,應即自行迴避,公職人員於執行職務時本應公正無私,避免瓜田李下,俾提升人民對廉能政府之信賴,合先敘明。
二、 由於廉政署近年辦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裁罰案件常見違規如:公職人員未自行迴避配偶或二親等親屬之人事任用、考績評核或財產上之利益,類此態樣多數為公職人員因誤解法令或心存僥倖心理,因一時失慮而遭受金額 100 萬元以上 500 萬元以下之罰鍰。爰檢附參考案例請利用公開會議或適當方式向公職人員宣導利益衝突迴避之觀念,以降低利益衝突迴避案件發生,避免公職人員遭受高額裁罰。

 

正本: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
副本: 本府政風處



 瀏覽資訊:王憶慈(107/03/20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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