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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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立花崗國民中學 |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7 年 3 月 16 日 |
| 發文字號: | 全教總政字第 1070000082 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1.「薪水調 3%,政府說到要做到,立刻補足差額」連署書。 2.本會 107.03.03「不透明調薪方案 矇了教授和教師 難道公務員歧視教師嗎?」記者會新聞稿及附表。 |
| 主旨: | 敬請共同參與『薪水調 3%,政府說到要做到,立刻補足差額』連署行動,並於本〈107〉年 3 月 30 日前依連署書說明,選定回傳方式,你我展現教職人員共同意志,要求公平合理之權益,請協處。 |
| 說明: |
| 一、 | 有關今年行政院宣布加薪 3%,卻發生打壓中小學教育人員不公狀況,詳如 3 月 3 日「不透明調薪方案 矇了教授和教師 難道公務員歧視教師嗎?」記者會新聞稿。 |
| 二、 | 政府未能信守對外界宣布加薪幅度,差距如新聞稿所附表格,短發金額將每月每年累積更大差距,不公狀態應立即停止。 |
| 三、 | 敬請持續關注本會後續抗爭行動,終結政府對教師不公平對待。 |
| 正本: | 全國中等以下學校 |
| 副本: | 立法委員吳思瑤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鍾佳濱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李麗芬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張廖萬堅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黃國書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蘇巧慧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蔡培慧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陳亭妃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陳學聖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柯志恩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蔣乃辛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洪慈庸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高金素梅國會辦公室、行政院院長辦公室、行政院林萬億政務委員、教育部部長室、本會所屬會員工會、本會自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