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花蓮市衛生所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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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立花崗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7 年 3 月 5 日
發文字號:花市衛字第 1070000339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 107 年花蓮縣國、高(職)學生結核病防治主動篩檢活動,請查照。
說明:
一、依 107 年 1 月 12 日花衛疾字第 1070001625A 號辦理。
二、檢附花蓮市校園 X 光排程一份。
三、請提供同意篩檢名冊,並填妥檢查白卡。
四、檢查當日請派員協助現場工作。
正本:花蓮縣立自強國民中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花蓮縣立美崙國民中學、
花蓮縣立花崗國民中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立花蓮高
級中學、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國立花蓮高級商
業職業學校、四維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四維高級中學、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
校
副本: 2018-03-06
07:49:14
醫師兼主任胡易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