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 114 年 4 月 21 日北區國稅花蓮服字第 1140351469 號函辦理。
二、本案旨揭宣導事項如下:
(一) 113 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 114 年 5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請儘早申報,以免最後人多擁擠。
(二)利用手機進行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稅,快速又方便。
(三)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請多利用存款帳戶轉帳劃撥退稅。
(四)國稅局不會以電話通知您到提款機操作轉帳退(補繳)稅,請勿相信,以免上當受騙,可撥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 查證。
(五)民眾如遇稅捐爭議,可向稽徵機關申請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協助,以維護自身權益。
三、檢附「113 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宣導圖卡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