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2 月 3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40009912 號函辦理。 |
| 二、 | 請貴校於 114 年 4 月 14 日(星期一)前,提供本縣國民中學「113 學年度技藝競賽相關獲獎學生」名單,說明如下: |
| (一) | 請提供本縣國中技藝競賽-餐旅職群及設計職群前三名學生名單。 |
| (二) | 旨案青少年組限 98 年 1 月 1 日至 101 年 12 月 31 日間出生之學生。 |
| (三) | 本(55)屆全國技能競賽(青少年組)受理報名時間為 114 年 5 月 1 日(星期四)起至 5 月 9 日(星期五)止。 |
| 三、 | 檢附旨案簡章及「113 學年度國民中學學生技藝競賽推薦參加全國技能競賽青少年組前三名選手名冊」表格各 1 份。 |
| 四、 | 倘符合上開職群學校請詳填附件名冊(檔案須加密及自行設定密碼)後,以電子郵件回傳承辦人( joan6614@hlc.edu.tw ),並請通知檔案密碼。 |
| 五、 | 因本案涉及報名時效,相關名單敬請於期限內提供,選手經推薦後不得變更,俾利辦理後續作業及維護選手權益。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技檢中心林先生,電話: 04-22595700 分機 5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