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提升各級學校學生對山林環境、生態保育之知識教育,
加強登山安全並減少山難發生,有效落實建立學生正確之
山野及登山運動安全觀念,本署辦理「107 年補助學校辦
理山野教育推廣計畫」,並酌予補助活動經費。
二、本署補助高中以下學校辦理 107 年補助學校辦理山野教育
推廣計畫內容,摘錄如下:
(一)補助對象:
1、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2、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二)申請單位: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
等以下學校
(三)申請時間:請於 107 年 3 月 8 日(星期四)前紙本函送至國
立臺灣師範大學(以郵戳為憑),縣市彙整表及學校計畫
書電子檔寄至 mountainedu2013@gmail.com
(四)本計畫擇優補助,補助類型如下:
1、學校發展山野教育策略聯盟方案。
2、學校發展山野教育優質課程方案。
3、一次性之山野教育體驗活動方案。
(五)計畫期限:自 107 年 4 月 1 日起至 107 年 12 月 31 日止。
(六)申請程序及相關事項請詳見計畫。
三、檢送本署「107 年補助學校辦理山野教育推廣計畫」,請
協助轉知,並鼓勵所屬學校踴躍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