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書已經列印完成
有要申請的同仁請至人事室簽名
另外提供行政院「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之相關補助額度如下圖,請同仁參閱。
請擬申請 113 年度第二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之同仁留意,註冊單上之「行政院減免學雜費欄位」金額如低於子女教育補助費(例如私立學校每學期減免學雜費 17,500 元,子女教育補助費每學期補助 35,800 元),請向學校說明要放棄請領行政院補助,改領子女教育補助費,並更換新的註冊單後再行繳費;如已繳費者,請將行政院補助款繳回學校後,將繳款證明一併提供給人事室,方能請領子女教育補助,如有任何疑義,敬請隨時向人事室洽詢。因教育部跟人事行政總處最後仍會相互勾稽比對是否有重複核發補助情形,爰請同仁務必協助確認,以避免後續爭議,謝謝大家的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