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立東華大學 函 |
| 機關地址: 97401 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一號 聯絡人:李心怡 電話: 03-8632633 傳真: 03-8632630 電子郵件: singing@mail.ndh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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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立花崗國民中學 |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7 年 2 月 1 日 |
| 發文字號: | 東師培中字第 1070001707 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國立東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培育科目一覽表 1070124 、國立東華大學中等學校各任教學科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實施要點、國立東華大學中等學校教師加科登記作業要點 |
| 主旨: | 為配合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實施,中等學校教師辦理加科或另一類科教師證書乙節詳如說明,請查照周知。 |
| 說明: |
| 一、 | 依據 106 年 5 月 10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60048266A 號令略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修正為自 108 學年度,依照不同教育階段(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起)逐年實施。 |
| 二、 | 本校師資培育中心為協助已取得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之教師辦理其他任教學科(領域專長)或另一類科教師證書之取得,可參考本校所培育中等學校任教科目辦理加科或另一類科。 |
| 三、 | 檢附本中心所培育中等學校任教科目一覽表、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實施要點及加科(另一類科)登記作業辦法供參。 |
| 正本: | 花蓮縣各國民中學、花蓮縣高級中等學校 |
| 副本: | 本校師資培育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