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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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立花崗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7 年 1 月 17 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 1070014138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原函。 |
主旨: | 函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武陵農場為「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旅宿業」,自 107 年 1 月 15 日起推出高優質高山杭菊茶及武陵茶系列產品,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武陵農場 107 年 1 月 15 日武觀字第 1070000080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 1 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主管辦公室、本府各處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