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檢送「任何人不得供菸予未滿 20 歲者」海報電子檔,請各校宣導運用,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縣衛生局 113 年 32 月 5 日花衛健促字第 1130007020 號函辦理。 |
| 二、 | 為加強校園宣導任何人不得供菸予未滿 20 歲者及相關法 規,敬請透過貴單位網站、電子看板、 Facebook 、 LINE 社 群網站等多元管道播放旨揭海報。 |
| 三、 | 該局另印製實體海報,若有需求,敬請上網申請(申請連 結: https://reurl.cc/a1YoAQ ),亦可就近至轄內衛生所索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