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度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暨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 辦理事項工作手冊。
二、計畫目標: (一)強化學校輔導人員專業知能及實務輔導技術。 (二)提供學校相關輔導資源需求,使學校執行輔導工作能順遂。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機關:教育部。 (二)主辦機關:花蓮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花蓮縣宜昌國小。
四、參與對象:
1.國中小專兼輔教師計 45 名,具備基本的輔導技能。
2.每人需準備一個教師諮詢及家長諮詢的案例做為演練及討論用。
3.可嚴守諮商保密、課堂保密及諮商倫理者。 五、師資:林美珠心理師。
六、實施內容及課程:助人者如何與「親」「師」做諮詢服務
七、課程安排:第一天 112 年 9 月 22 日(五),第二天 9 月 23 日(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