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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4年國中教育會考5A等級以上學生共計14名


本校114年國中教育會考5A等級以上學生共計14名
國文英文數學社會自然
精熟人次7775955462
比例21.1%19.9%25.3%14.4%16.5%

901林莛倞 5A4+ 作文5

902許楚悅 5A4+ 作文5

903龔宥恩 5A4+ 作文4

904石謙信 5A8+ 作文5

904張愷玲 5A6+ 作文5

905廖宥鈞 5A3+ 作文4

905董芷瑄 5A4+ 作文4

906吳秋儒 5A8+ 作文6

906謝佳桓 5A8+ 作文5

907梁恩禔 5A5+ 作文5

909梁朝博 5A1+ 作文4

910賴璽恩 5A4+ 作文5

911廖湧勝 5A9+ 作文5

914蔡甄庭 5A4+ 作文5

公告 劉育英 - 學務處 | 2023-09-05 | 點閱數: 229

一、緣起 為提升兒童及少年關心公共事務,引導兒童及少年參與政府決策機制,並有 參與意見之機會,於本府兒童及少年福利促進委員會設置兒少諮詢代表(以下簡 稱兒少代表),期許兒少代表能夠於本府規劃兒童及少年相關政策時,給予意見 及建言。

二、依據 (一)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5 條及第 10 條之規定 (二)花蓮縣兒童及少年福利促進委員會兒童及少年代表設置要點

三、目的 (一)促進本縣兒童及少年權益,重視兒少不同的需求,並落實兒少表意權, 提升其社會參與程度。 (二)提升兒童及少年對於兒童權利公約的瞭解,養成其公共意識、獨立思 考及意見表達之能力,使兒童權利公約所倡導之權利能夠落實於生活 中,提升公民意識。 (三)鼓勵兒童及少年關注、參與公共事務,藉由培訓過程提升其議題發想、 資料蒐集、文獻探討、表達論述之技能,增進其對社會的關懷。

四、主辦單位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

五、承辦單位 財團法人台灣世界展望會、花蓮縣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

六、遴選資格 (一)於 113 年 1 月 1 日滿 11 歲未滿 18 歲之兒童及少年 (二)設籍或實際居住於花蓮縣內 (三)對於關注公共議題、提案倡議及兒少權益有興趣之兒童及少年 七、兒少代表人數、任期及遴選原則 (一)兒少代表設置 7-13 人為原則,第六屆任期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兒少代表遴選時應秉持公平、公開等原則,並同時兼顧年齡、性別、 族群、身心障礙等特殊處境兒少及區域分布之平衡,其中單一性別代 表人數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 (三)為促進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之落實,以提供支持予身心障礙兒少,確 保其能夠自由表達意見,本縣兒少諮詢代表遴選保留名額 1 名供身心 障礙兒少參與,倘於報名截止後未有身心障礙兒少報名遴選,則該保 留名額即回歸正式名額。本條款為暫行特別措施,應於確實落實公約 精神後,停止採用。

八、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2 年 10 月 3 日止(郵戳為憑) (二)報名方式:採單位推薦及自我推薦兩種方式 1. 單位推薦:由兒童及少年相關團體或學校單位,經兒童及少年同意 後進行推薦。 2. 自我推薦:由兒童及少年自我推薦 (三)報名資料: 1. 【附件一】遴選報名表:請以電腦 WORD 繕打,完成後需紙本列印, 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並由兒少及其監護人簽 名。 2. 【附件二】家長同意書:請紙本列印,由兒少監護人填寫相關資料 並簽名,以示同意兒少兒少代表相關培訓、課程、會議以及配合活 動所需使用肖像。 3. 【附件三】個人資料保護聲明事項:請紙本印出,由兒少監護人簽 名以示同意。 4. 佐證資料:參與公共事務、志願服務、社會公益團體活動之經驗證 明。 5. 上述文件以 A4 規格紙張統一於左上角裝訂,以掛號寄送至 970 花蓮 市文苑路 12 號 5 樓-花蓮縣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收,並於信封註明: 花蓮縣第六屆兒少諮詢代表遴選。 ※所送資料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存底稿

九、遴選審查說明 (一)第六屆兒少諮詢代表遴選說明會:預計於 112 年 9 月 16 日辦理遴選說 明會,詳細活動資訊與內容請以花蓮縣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臉書粉絲 專頁相關公告為主。 (二)書審:由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委託財團法人台灣世界展望會辦理「花蓮 縣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進行資格初審,資格符合者將提送進入初選。 (三)初選:由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委託財團法人台灣世界展望會辦理「花蓮 縣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分北、中、南三區進行三場初選,各場次詳 細時間地點如下: 1. 北區場次: 112 年 10 月 28 日下午 2 點,於花蓮縣青少年福利服務 中心(花蓮市文苑路 12 號 5 樓)辦理。 2. 中區場次: 112 年 10 月 21 日下午 2 點,於台灣世界展望會-鳳林中 心(花蓮縣鳳林鎮中正路二段 62 號)辦理。 3. 南區場次: 112 年 10 月 14 日下午 2 點,於台灣世界展望會-玉里中 心(花蓮縣玉里鎮中山路一段 96 號 3 樓)辦理。 ※相關場次及時間若有調整以花蓮縣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臉書粉絲專 頁公告為主,主辦方也將於行前進行通知 (四)決選:由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委託財團法人台灣世界展望會辦理「花蓮 縣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辦理決選,詳細時間地點如下: 112 年 11 月 4 日下午 2 點,於花蓮縣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花蓮市文 苑路 12 號 5 樓)辦理。 (五)遴選評分標準: 第一階段-書面與初選面試 1. 書面資料:  自傳及經歷,佔 20%  擔任兒少代表之自我期許,佔 20% 2. 初選面試:  對公共議題的思辨能力,佔 30%  表達能力、臨場反應,佔 15%  主動性及積極性,佔 15%。 第二階段-決選面試 1. 決選面試:  對公共議題的思辨能力,佔 30%  自我表達與論述能力,佔 30%  團隊合作與討論,佔 30%  主動性及積極性,佔 10%。

十、遴選小組之組成及複審方式 (一)遴選小組依照利益迴避原則,採公正、透明方式辦理。 (二)由花蓮縣政府委託財團法人台灣世界展望會辦理,邀請花蓮縣政府社 會處、財團法人台灣世界展望會代表組成,共計 3-5 人。 (三)每名兒少需有出席委員過 2/3 人數同意,始得當選。 十一、 兒少代表之任務 (一)親自出席或列席兒少代表各項相關會議,例如:每月月例會、本縣兒 童及少年福利促進委員會會議等。 (二)蒐集兒童及少年之意見 (三)遵守相關會議之決議事項 (四)出席相關培訓課程或活動 (五)兒少代表為無給職,參與相關會議、培力課程得酌予補助交通費、誤 餐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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