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勞動部 106 年 9 月 28 日勞動綜 2 字第 1060156821 號函辦
理。
二、為加強事業單位與勞工朋友對就業服務法中就業歧視之禁
止項目與性別工作平等法之法規認識與瞭解,若勞工遭遇
相關不平等對待時,應積極向政府部門尋求法律救濟管道
,以維護自身工作權益,進而營造職場平權工作環境。
三、本宣導會備有膳食及需辦理保險,請參加本宣導會人員填
寫報名資料及勾選午餐葷素欄位,請將報名表填寫後傳真
至本府社會處勞資科(傳真: 03-8239971 ,電話: 03-823
9151 ),以利統計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