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主旨:
為提升本校學生的藝術與人文領域之涵養與國語文素質,推動傳統曲藝說唱藝術,並增進本校學生相聲表演及欣賞能力,特別舉辦校內相聲比賽。
貳、比賽規則:
一、比賽方法
中一篇應賽。
5、比賽日期: 112 年 5 月 31 日,禮拜三,第六、七節。
二、評審標準
1、音量咬字: 40%;默契節奏與表演性: 40%;儀態臺風: 20%。
三、比賽時間
1、每隊比賽時間為 5 分鐘。超過 6 分鐘停止表演。
2、每隊上臺後,自表演開始計時 ,於 4 分 30 秒時按鈴「一短聲」提醒,
5分 30 秒時按鈴「二短聲」提醒, 6 分鐘按鈴「一長聲」停止表演。
四、獎勵方法
1、獎狀:前三名每名選手各 1 張,佳作四組每名選手各 1 張。
2、獎金:第一名兩人共 600 元禮卷,第二名兩人共 400 元禮卷,第三名兩
人共 200 禮卷元。獎金禮卷每組兩人對分。
五、備註:
1、若參賽組別多,佳作組別可酌予增加到六組。
2、本校為推廣相聲藝術教育,凡團隊及個人報名參加本項比賽,該演出節
目視同無條件授權本校編輯、製作非營利性質教材之影像。
六、相關資料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