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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5年國中教育會考5A等級以上學生共計22名,花蓮縣最佳~!


本校115年國中教育會考5A等級以上學生共計22名,花蓮縣最佳~!
國文英文數學社會自然
精熟程度比例18.92%18.65%29.19%12.16%15.41%

906陳兆宏 5A10+ 作文5

912余 嘉 5A10+

914謝佩臻 5A10+

902蘇奕愷

903陳品帆

904彭子庭

905蔣昇和

905周沛蓉

905鄭瑀安

906江彥臻

907張晏寧

908彭主豪

909林柏翰

909林玉楓

909林朝智

910謝尚橙

910呂芃澔

910溫婕伶

911王祉傑

911張 婷

912彭子宸

914王苡澄

李美慧 - 人事室 | 2023-03-02 | 點閱數: 317
一、 依據花蓮縣政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2 年 2 月 17 日部法三字第 1125538827 號函辦理。
二、 旨揭條文自公布日施行,主要係增訂第 2 項至第 4 項,規 定高等考試各級考試、普通考試、初等考試(以下簡稱高普 初考)、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以下簡稱地方特 考)、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以下簡稱身障 特考)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以下簡稱原民特 考)及格人員,實際任職達公務人員考試法所定 3 年(高普初考)、 6 年(地方特考、身障特考及原民特考)限制轉調年限 三分之一,因現職機關所在地與 3 足歲以下子女實際居住地 未在同一直轄市、縣(市),為親自養育該子女,得調任至 子女居住地之機關,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限制,且原服務 機關就該指名商調應優先考量。至公務人員如擬依上開規 定調任,仍應依該條第 1 項本文及同法施行細則第 21 條規 定,按公務人員陞遷法規,透過參加各機關辦理之公開甄 選等方式調任其他機關職務。
三、 另日後各機關、學校實務如遇有公務人員刻意安排子女居住地據以調任,或其他窒礙情形,得適時函知本府,俾利本府層轉銓敘部蒐集相關案例,適時作成相關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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