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邱世平 電話: 03-8462860#228 電子信箱: chris781022@hl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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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立花崗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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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1 年 8 月 26 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 1110166681 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接種須知及意願書、接種名冊 ( 1110166681_ATTACH1.odt 1110166681_ATTACH2.ods ) |
| 主旨: | 為辦理 111 年度本縣縣立高中及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職員工流感疫苗接種作業,詳如說明,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旨揭流感疫苗實施對象如下: |
| (一)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之公費對象:如 50 歲以上民眾、高風險慢性病人、 BMI>=30 者、孕婦及 6 個月內嬰兒之父母、重大傷病、罕病者等。 |
| (二) | 本府自購疫苗補助對象:非前開公費對象之本縣縣立高中 及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職員工。 |
| 二、 | 為評估各地區疫苗實際可能需求,俾以妥善規劃疫苗撥發、調配及相關配套措施,以利接種執行單位提供接種服務,請貴校協助調查貴屬人員接種意願,並填妥接種名冊,於 9 月 9 日(星期五)前將名冊可編輯電子檔上傳校務系統(公務填報編號 6619 ,範例檔為可編輯電子檔),俾利彙整,逾時視同無接種意願。 |
| 三、 | 本案以配合校園集中接種方式辦理,請提醒登記意願人員配合於排定時間施打,並請學校掌握接種情形,於接種完畢後將名冊接種情形回報本府。未能於排定時間接種者將另行通知補接種事宜。 |
| 四、 | 檢附流感疫苗接種須知及意願書(樣本)、接種名冊各 1 份。 |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花蓮品格英語學院 |
| 副本: | 花蓮縣衛生局、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