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106年學校績優環境教育人員表揚計畫」,請轉知,並鼓勵學校人員報名參加,請查照。
一、依據中華民國106年8月4日府教設字第1060144819號、教育部106年7月31日臺教資(六)字第1060102770號函辦理。
二、計畫內容詳如附件,擇要如下:
(一)對象:各級學校已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教職員,由服務學校推薦。
(二)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6年10月27日(星期五)止。
(三)獎項:分為行政類及教學類,各級學校各選拔卓越獎各1名、優等獎各5名,合計48名。
(四)審查方式:
1、資格審查:由承辦單位檢核參選人資格、資料完整 性等,經程序審查通過後,進行委員審查。
2、委員審查:由本部邀集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進行書面審查。
三、請於收件期限內,寄送報名文件1式2份至社團法人台 灣環境管理協會(23144新北市新店區寶中路94號5樓之 1),封面註明「106年學校績優環境教育人員表揚計畫」,以寄達時間為準非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