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110 年 12 月 30 日臺教青署輔字第 1100053270 號函及 111 年 1 月 14 日臺教青署輔字第 1110001630 號函及本府 111 年青少年生涯探索號計畫辦理。 |
| 二、 | 111 年青少年生涯探索號計畫探索課程招生期間自即日起至 3 月 31 日,額滿為止。 |
| 三、 | 計畫對象以國中畢業(修業完成)後,年滿 15 歲至 18 歲,未曾升學、目前未就業,生涯未定向之青少年為主要服務對象 。含以下青少年: |
| (一) | 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動向調查」中,除客觀狀 態明確無法介入(如出國、去世、已由司法介入)外,為「準備或正在找工作」、「尚未規劃」、「失聯」、「 準備升學」、「家務勞動」、「健康因素」等動向之青少年。 |
| (二) | 配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 學校中途離校學生(下稱中離生)預防追蹤及復學輔導實施 要點」修正,將高中已錄取未註冊之青少年納入協助對象 ,及有生涯探索需求且有意願參加計畫之中離生,由本府 教育處依規範辦理共案評估會議後參與本計畫。 |
| (三) |
國中中輟且年滿 16 歲,目前未就業。 |
其他詳細事項請參閱附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