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 110-114 年度提升國民中學健康教育教師專業發展-強化「非健康教育專長教師」教學專業能力計畫─110-111 年第一階段計畫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9 月 24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00119420 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課程相關資訊摘述如下: |
| (一) | 符合資格參加對象:旨案增能課程名額限制 50 人,「102 學年度至 109 學年度間,配課健康教育科目 3 個學年度(合計 6 個學期)以上者」可自由報名。 |
| (二) | 報名方式:以個人的方式報名,或由學校推薦之配課教師參與(報名表如附件)。 |
| (三) | 倘報名人數逾 50 人,將以長期、連續配課者為主,並依以下條件為優先錄取對象: |
| 1、 | 以配課學年度較多數者,為優先錄取條件。 |
| 2、 | 以近 107 至 109 學年度連續配課健康教育者,為優先錄取條件。 |
| (四) | 受訓時間為 111 年 2 月及 7 月各 2 天(日期另案通知),合計 36 小時,需住宿並全程參與,通過考核者,始得取得「健康教育關鍵 36 小時」認證資格。 |
| (五) | 經錄取且全程參與並通過考核者, 3 年內( 114 年 7 月 31 日前)皆不用逐年參加縣市輔導團辦理之縣本培育活動。 |
| (六) |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 110 年 10 月 5 日(星期二)止,以下列(擇一)方式回傳「填妥資料並經學校核章後」之報名表: |
| 1、 | 請 e-mail 至電子信箱 stears425@yahoo.com.tw |
| 2、 | 或是傳真至 02-2369-7249 。 |
| (七) | 錄取名單將於 110 年 10 月 8 日(星期五)公告,請學校逕依權責核予本案研習人員公(差)假登記,差旅費及課務請學校自理。 |
| 三、 | 隨文檢附「實施計畫含報名表」一份供參。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學系全筱曼小姐。電話(02)7749-17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