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 110 年 1 月 5 日原民教字第 1090072266 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計畫辦理方式如下: | 
| (一) | 辦理單位及時間: | 
| 1、 | 花蓮初賽:將於 110 年 4 月 30 日(五)前擇日辦理完竣 | 
| 2、 | 全國決賽:訂於 110 月 5 日 22 日(六)至 23 日(日)辦理。 | 
| (二) | 競賽組別: | 
| 1、 | 國小組及國中組:依其學級對象採單一學校組隊,每隊以 5 人至 8 人為限。 | 
| 2、 | 瀕危語別組:亦分國小組及國中組,依其學級對象採單一學校或跨校方式組隊,不可跨學級組隊,每隊以 5 人至 8 人為限。 | 
| (三) | 決賽隊伍薦派方式: | 
| 1、 | 國小組及國中組:將薦派初賽優勝隊伍各 2 隊參加決賽。 | 
| 2、 | 瀕危語別組:依報名隊數,免參加初賽,逕薦派參加全國決賽。 | 
| 三、 | 有關初賽辦理日期及方式,將另行公告,請欲報名參賽之隊伍預作準備,其競賽程式及題型請至「原住民族語單詞競賽」網站下載最新版本;如有競賽相關疑問,歡迎來電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