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北市政府 106 年 1 月 12 日新北府特字第 1060084477 號
函辦理。
二、新北市政府 106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
等學校一般類科簡章重要修訂說明如下:
(一)經查 106 學年度三重商工、新北高工、淡水商工、醒
吾高中及能仁家商等 5 校,其核定之實用技能班非屬日
間部班級,依據新北市政府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
置開缺原則,應不予列入開缺計算,故調整前揭各校
開缺名額。
(二) 106 學年度樹人家商餐旅群之餐飲管理科開放招收男
生。
(三)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不採計就近入學積分。
三、本案連同簡章修正版(開缺數納入簡章頁面)已公告於
新北市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www.sec.ntp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