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報名資格:凡喜愛設計創作者,皆可以個人名義報名參加。
二、 報名時間:自公告日起至 109 年 8 月 31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 LOGO 設計要點: (一) 為向國內外各界宣導性別平等觀念, LOGO 宜簡潔有力,富有創意且應用 延伸性廣,可設計製作相關紀念品,宣導性別平等意涵。 (二) LOGO 設計須考慮便於放大、縮小,適用於海報、手冊、摺頁、工作證、 網頁及製作胸章等,可應用於各種材質之宣傳製作物上。 (三) LOGO 須以平面數位之方式創作,不接受手繪稿。
四、 送件作品規格: (一) 圖稿設計電子檔:參選作品請一律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等向量 繪圖軟體繪製,存檔為 CMYK 模式之 ai 檔案格式,並另存檔為 jpg 檔案 格式,檔案解析度不少於 300pixels/inch ;另請以參賽者姓名為檔名 (例如:王小華 LOGO.ai 、王小華 LOGO.jpg )。 (二) 資料光碟:光碟上請註明參賽者姓名,並內含以下檔案(請依序命名):
1. LOGO 設計創作理念說明 2. 圖稿設計電子檔(請提供 ai 檔及 jpg 檔二種檔案格式) (三) 補件:經審核後若有缺件及待補正之事實,請於通知後 48 小時內完成 補件,否則將取消參賽資格。 五、 報名方式: 1. 即日起至本院性別平等會網站下載報名表與簡章資料。 2. 於報名截止日 109 年 8 月 31 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參賽作品(每人參 賽件數以 1 件為限)資料光碟及完整書面報名文件(含報名表、 LOGO 設
2 計徵選作品、設計創作理念說明、參賽者切結書、個人資料蒐集、處 理及利用同意書及文件檢視表,並請依序排列、免裝訂)以掛號郵寄 至 10058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 1 段 1 號行政院性別平等處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