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家長安全駕駛行為:家長不酒駕及酒後不開車、禁止飆車、不疲勞駕駛、勿無照騎車,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依規定兩段式左(右)轉、應靠右側路邊騎車,不可逆向行駛,注意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野死角,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 |
| 二、 | 安全搭乘機車:搭乘機車請坐後座、正確配戴安全帽,提醒家長機車須兩段式左轉。 |
| 三、 | 搭乘汽車及大眾運輸工具:全程繫安全帶,勿超載、家長駕駛汽車酒後不開車、禮讓行人。 |
| 四、 | 騎乘自行車:戴好安全帽、應靠右側路邊行駛且不可附載坐人、人車共道請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穿越道上不能騎自行車。 |
| 五、 | 行人安全準則:面對來車靠邊走,有人行道走人行道,無人行道時請靠路邊行走;穿越道路要遵守行人號誌,並請左右察看留意來車。 |
| 六、 | 禁止行為:未滿 18 歲禁止騎機車。 |
| 七、 | 除上述交通安全各注意事項外,亦請學生轉知家長交通安全 3 不 3 要: |
| (一) | 3 不 |
| 1、 | 不要在四種高風險情形下駕駛:夜間或不良天候、交通環境複雜路段或時段、高速公路、大型交叉路口。 |
| 2、 | 不要在平時固定睡覺時段駕駛。 |
| 3、 | 不要在喝酒後及服用藥物後駕駛。 |
| (二) | 3 要 |
| 1、 | 要繫安全帶或配戴安全帽。 |
| 2、 | 騎機慢車要穿著醒目衣物。 |
| 3、 | 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超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