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二、承辦單位:花蓮縣立自強國民中學
*辦理區域:花蓮縣。
*參加對象:花蓮縣各公私立國民中學七至九年級學生 20 名。
*活動日期、時間與地點:
一、活動起訖日期: 107 年 7 月 31 日(二)至 107 年 8 月 3 日(五)
二、活動時間: 09 : 00~16 : 00
三、活動地點:自強國中電腦教室、 3 樓會議室、 193 縣道、 9 號省道
*課程內容:請參閱「暑期營隊課程表」(附件一)。
*報名資格及錄取標準:
一、報名資格:參加學生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經本縣鑑輔會鑑定通過之國中資優學生(不限類別)。
(二)曾擔任班級或學生自治組織幹部,具有自信、負責、人際溝通與問題解決等優異領導能力,且經老師推薦之學生(檢附幹部表現證明影本及教師推薦書)。
(三)具基本騎腳踏車能力,平日騎車上學之學生。
二、錄取標準:召開審查委員會,依下述資格依序擇優錄取,額滿為止,資格相同者則以報名先後順序決定錄取人員:
(一)經本縣鑑輔會鑑定通過之國中資優學生(不限類別)。
(二)曾擔任班級或學生自治組織幹部,獲老師推薦之學生。
(三)具基本騎車腳踏車能力,平日騎車上學之學生。
*報名方法及錄取事項:
一、即日起至 107 年 6 月 21 日(四)下午 4 時前,請本人或家長將報名表、推薦表及其他相關資料影本逕送自強國中四樓特教辦公室報名,亦可傳真報名,請傳真至 03-8574667 ,傳真報名後,請再以電話作進一步確認。有任何疑問請電洽業務承辦人: 03-8579338 轉 409 陳禹翔老師。
二、錄取公告:經審查委員會資格審核後,將在 107 年 6 月 25 日(一)下午 5 時前於本校布告欄及網站( http://www.zcjh.hlc.edu.tw/)公告錄取名單。
實施計畫詳見附件